古亭國小公告事項

公 告 內 容

【臺北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大安區升四、五年級無缺額,故本學年度三、四年級學生無法參加鑑定,本校僅二年級學生適用。

鑑定宣導說明會
1.時間:105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至 12 時。
2.地點: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鑑定報名
1.時間:105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二)至 10 月 18 日(星期二)
上班日之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2.地點:就讀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
3.方式:由報名學生之班級導師彙整後,至各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繳交報名表件。

實施對象
105 學年度就讀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國小)學生,各年級實施對象如下-
105 學年度實施對象 安置方式 106 學年度安置年級
現就讀本市國小二年級學生 分散式資優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 三年級
現就讀本市國小三年級學生 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四年級
現就讀本市國小四年級學生 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五年級

報名資格
現(105 學年度)就讀本市國小二、三、四年級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CPM 或 SPM 成績達百分等級 85 以上。
(二)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由導師推薦名額不得逾全班人數 1/3 為原則)。

注意事項
(一)依「特殊教育法」第 10 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故學生報名資優鑑定,以其就讀學校所屬行政區內設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之學校就近轉介為原則。
(二)報名參加一般智能資優鑑定安置之學生,請家長務必詳細閱讀「給家長的一封信」(附件 1),並參考「觀察推薦表」之特質,以確認是否報名。
(三)報名表及繳交證件須符合鑑定安置計畫規定,否則不予受理;倘有不實情事,撤銷其報名資格並追究責任。
(四)為確保鑑定評量之公正、客觀性,家長不得要求公布施測工具、答案、成績及施測人員姓名。



相關網址:http://www.doe.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6919965441.pdf
〈[特教組長] 何美慧在 2016/9/19 下午 12:08:46 從 172.16.2.170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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